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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汽车整车投资项目备案(内资)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及咨询电话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121592111002010000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主体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所属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现场查询: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电话查询:(010)89150737;(010)89150738。
网上支付 否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市级部门
物流快递 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无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无 数量限制 无
通办范围 无 联办机构 无
权限划分 无 行使内容 无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形式符合相关要求.

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 0个工作日 无 无
审查与决定
决定 0.5个工作日 无 备案机关告知企业的予以备案
颁证与送达
发证 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备案机关告知企业的予以备案、不予备案、需要进行补正材料的决定信息

送达方式: 其他:备案机关告知企业的予以备案、不予备案、需要进行补正材料的决定信息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
样表下载
其他要求
原件 复印件
一 项目备案基本信息 申请人自备 --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具体包括:(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2)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3)项目总投资额;(4)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2016年国务院令第673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部门规章】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
依据名称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发布号令(文号)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2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六条:汽车整车和其他投资项目均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实施备案管理。其中,汽车整车投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9150737;(010)89150738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网上咨询:

http://fgw.beijing.gov.cn/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投诉网址:

http://fgw.beijing.gov.cn/

常见问题

1、备案机关是按照企业注册地原则选择还是按照项目建设地原则选择?

按照项目建设地原则选择